误机:误机指旅客未按规定时间办妥乘机手续或旅客的旅行证件不符合规定未能乘机。一般发生误机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1. 误机切莫慌
航空公司已经为旅客设计好一整套周密的误机时的方案,保证旅客出行的便利!在迟到时不必不知所措,找到问讯处,或者航空公司服务人员,他们都会热心的帮助旅客解决问题!
2. 迟到旅客应急处理办法
大多数航空公司都设有紧急柜台,为晚到的乘客服务。但由于飞机舱门在起飞前15分钟关闭,如果时间过晚,即使办理完登机牌,也可能会被取消该次航班行程。若旅客在接近起飞前30分钟才抵达柜台办理手续,将有错失航班的可能。
3. 误机后的处理办法
(1) 误机旅客至迟应在该航班离站后的次日中午12时(含)以前,到乘机机场的承运人乘机登记处、承运人售票处或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售票处办理误机确认。
(2) 已办理误机确认的旅客,如要求改乘后续航班,在后续航班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承运人应积极予以安排,不收误机费。 可在上述地点或原购票地点办理变更手续,承运人应在航班有可利用座位的条件下予以办理,免收误机费一次;但持有的机票如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72小时以内变更过航班、日期,旅客应交付客票价5%的误机费。
(3) 未办理误机确认的旅客,如果要求继续旅行,应交付客票价20%的误机费。旅客误机变更后,如果要求再次改变航班、日期,应交付客票价50%的变更手续费。旅客误机或误机变更后,如果要求改变承运人,按自愿退票的规定办理,应交付客票价50%的误机费。旅客误机或误机变更后,如果要求退票,也按自愿退票规定办理,应交付客票价50%的误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