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预订好行程做好万全准备计划欢快的旅行,钱包却不幸遗失,更关键的是身份证一起丢失了;当您来到机场准备到值机柜台换登机牌时,突然发现身份证不见了。以上情况是不是意味着您的出行计划就此泡汤,无法登机了呢?
事实上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通过提供以下证明还是可以登机的:
(1) 及时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在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可以乘机;
(2) 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身份证遗失证明,证明中写明姓名、年龄、家庭地址、有效日期等,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3) 由身份证签发地公安机关出具报失证明, 证明中写明姓名、年龄、家庭地址、有效日期等,贴上本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4) 以上三种情况比较适合于登机前几日遗失身份证的情况。如果在登机当天不幸遗失身份证,携带本人户口本或工作证、介绍信以及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向民航公安机关(在机场候机厅内都有值班场所)申请开具临时登机证明。
如何办理临时登机证明:
由于登机当日遗失身份证的情况最为紧急,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如何办理临时登机证明。
只要有驾驶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就可当场办理“临时乘机证明”。如果没有任何证明,机场可与旅客所在地派出所联系,传真相关证明即可办理乘机。
《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是乘机旅客身份的临时性证明材料。《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的申办对象为乘坐由本市始发的国内航班的外省市旅客。本市和港澳台地区的旅客不属于申办范围。对安检中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或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旅客不予办理。
申办人员提供下列材料的,须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后,予以办理。
1. 军队(武警)官兵由部队政治部(师级以上)出具的带有照片的证明材料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的);
2.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或传真件(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的);
3. 外省市机场公安机关出具的《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的);
4. 旅客的户口簿原件;
5. 旅客的有效驾驶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6. 旅客的过期身份证原件(过有效期一年以内,不包括临时身份证);
7. 缺损、照片模糊不清的身份证原件(有效期以内);
遇有下列情况,对旅客身份证明不能确认的,不予办理。
1. 无法与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的;
2.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
3.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是该旅客的。
注意事项:
1. 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的旅客须提供1寸免冠近照1张及上述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2. 旅客须在航班前3小时到空防处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
3. 旅客在没有办理《乘机临时身份证明》前,不要购买机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东航机务茶社友情提醒:
从上海出发的旅客可以前往以下地点办理临时登机证明:
1. 浦东机场 安航路600号(近海天四路)电话:021-68343006或13795353361,传真:021-68343006
2. 虹桥机场 空港一路(近迎宾六路)电话:021-51148604或13795353372,传真:021-51148147
希望每位旅客都能顺利愉快的登机开始一段美妙的空中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