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行员五大危险心理态度中,飞行侥幸心理居于首位,对飞行安全极其有害。飞行员侥幸心理的产生因素,具体包括:
(1)飞行事故“链”效应。统计表明,一起飞行事故,平均有6个~7个相关促成因素。也就是说,孤立的一次违章或者失误,可能不会必然导致飞行事故。“飞行事故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成为侥幸心理貌似合理的温床。有的飞行员正是基于此,对规章才不那么敬畏,侥幸地以为偶尔违章没什么大不了,反正还有其他的纠错容错系统能完全把住关。
(2)现代航空器的高度智能化,减轻了人的心智劳动强度,同时也让人对事故的警觉性产生了懈怠。总体来说,技术进步提高了效率,弥补了人在能力上的不足,增加了安全性。如我国大量使用的空客飞机,在操纵上具有强大的保护功能,其正常法则能提供“大迎角”、“载荷因数”、“俯仰姿态”、“坡度”和“高速”多种保护。即便在起飞过程中,发生了一台发动机失效,飞机也能自动配平,保证飞机基本平衡,不致倾覆失事。波音等其他现代客机,亦有不错的表现。因此,现代飞机具有良好的纠错容错保护功能,即使飞行员发生了常规操纵错误,也不至于把飞机摔了。因此,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要特别防止高科技、新技术衍生催化出的飞行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