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飞,也称为重飞,是指飞机在下降着陆过程中,遇到某种不稳定的特殊状况时,当飞行员认为这种不稳定状况会使飞机无法正常安全着陆,而采取立即终止下滑着陆措施,并重新转入正常上升状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飞机会以最大推力爬升到复飞程序所规定的高度,并按照预定复飞航线飞行,从而避免与起飞离港和进港的其他飞机发生空中冲突,是保证飞行安全的措施之一。
有的是因机场有障碍,有的是因为飞机本身有故障,更多的原因是天气坏,能见度低等。以下只给大家列举一些典型的飞机复飞情况:
(1)低能见度的情况下复飞:当飞行员达到这个高度却无法目视跑道,无法确认飞机的着陆状态与位置,就要果断复飞。
(2)风切变导致的复飞:在飞机的下滑过程中,如果遇到风切变,改变了飞机正常的着陆姿态和飞行轨迹,这时候,为防止飞机因飞行姿态和速度的突然变化而撞地,现在的飞行法则和规定要求飞行员在遇到风切变警告时或明显的风切变时必须立即复飞。
(3)仪表飞行飞机在距地面1500英尺以上,目视飞行飞机距地面500英尺以上,且在此高度前无法确认当时飞机的状态处于稳定进近状态,也就是说,飞机未达到着陆形态、未达到着陆所需速度、未处于正常着陆航迹、未处于正常高度等等,就需要果断进行复飞。
(4)侵入跑道所导致的复飞:此类情况在繁忙的机场较容易发生,一般是由塔台管制员发现后给予飞行员复飞指令,也有飞行员发现后主动复飞的。
(5)决断高度内无法复飞:飞机着陆有一个决断高度,当飞机下降到此高度时,驾驶员认为不具备着陆条件,就要加打油门,重新把飞机拉起复飞,然后再次进行着陆。多次复飞,驾驶员仍觉得不能达到着陆的要求时,为了安全,飞机就要改落备降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