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县名,
夏为覃怀地,属冀州。商为鄂侯国,属畿内。西周为邘国地,又为雍国之西境;春秋为周地、郑地,后又为晋之野王邑。战国为魏地,后又属韩国,再后为卫国。秦为河内郡所辖的野王邑。汉置野王县,后析为武德、波二县,晋废,恢复野王县,郡治由怀移至此县。隋改为河内县,因在黄河北。唐析为太行、忠义、紫陵三县,旋复合为河内县,为怀州治所。宋析置武德县,不久复并入河内县,属河北西路怀州。金为南怀州治。元属怀孟路,后改为怀庆路。明属怀庆府。
民国二年(1913年)废府存县,改为沁阳县,因在沁河之北,故名。先后属河南省豫北道、河北道及第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建国后,改属平原省新乡专区,1952年平原省建制撤销,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86年改属焦作市。
1989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沁阳县,设立沁阳市。沁阳市直属于河南省,由焦作市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