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深化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机场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积极推进机场收费机制改革,调整机场收费结构。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引导外资更多地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民航设施建设。
(二)加强政策引导、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投入。继续加强对民航专项基金的征管,稳定中央资金来源,在稳定和加大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基础上,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民航机场建设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多方筹集资金投入机场设施建设。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和市场监督体系,建立和维护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健全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规范机场的建设与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四)依靠技术进步,加快实现航空运输现代化。加强科技创新,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管理和推广机制,加大机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关键技术与装备、系统集成的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我国机场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
(五)注重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运营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采取有效措施,在机场规划和建设中体现环境友好要求,注重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各种资源配置,实现土地、空域等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利用资源和能源的效率,推进民航可持续发展。
(六)抓好机场集疏运系统建设。为充分发挥民航机场枢纽功能,提高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安全性、可靠性与整体效率,应注重加强机场枢纽的集疏运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尤其是吞吐量达到相当规模的机场枢纽,进一步与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和高速公路以及铁路等优化衔接,增强机场枢纽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
(七)注重军用机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空域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军民航协同发展。坚持平战结合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研究解决好相关问题,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鼓励和优先考虑利用既有的军用机场资源,加强军民合用机场的建设和军队报废机场的合理利用,继续推进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军民航二者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