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昆明2月26日电 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朱连平 曾金华 为全面加强总队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经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总队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出差乘飞机不报销头等舱机票。内部活动一律安排在部队就餐,不上高档菜肴,不饮酒。部队内部有条件的,一律在部队内住宿,在外住宿的,不住套房,房间内不摆放香烟、花篮等非酒店配备物品。领导干部不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基层拜年、慰问或任何形式的钱物馈赠。
《规定》强调领导干部下基层时要轻车简从,不准搞迎来送往、张贴横幅标语、打欢迎字幕、摆放鲜花和开道、夹道迎送。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在会上要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内部一般性会议提倡即席讲话。未经总队军政主官批准不得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及论坛等会议活动。不准收受纪念品、误工费、误餐费。不得参加由企业出资组织的出国考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