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准备出去考察学习,因临时有事,又不想浪费机票,便请了个“替身”代替自己。昨日下午,旅客张女士在武汉天河机场欲顶替他人去青岛出差时,因证件问题被安检查出,机场警方当场依法取消其乘机资格并进行了处罚。
张女士是通山县人,今年37岁,当日欲乘坐SC4640次航班从武汉飞往青岛,经过安检时,安检人员发现其出示的证照与本人外貌严重不符,随后机场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调查。
张某承认,自己是顶替万某身份乘机,被冒用身份的万某是通山县某电器品牌的代理商,该公司近日组织全国各地代理商前往青岛学习、旅游,万某获得了通山县唯一的学习资格,后因其临时有事,遂请员工张某顶替自己前往青岛,张某对此难得的机会求之不得,欣然接受。
由于公司已按名单将万某的飞机票订好,张某为了乘机及旅游顺利,便向万某索要了户口本和身份证,但在安检时被查出,原本愉快的行程却泡汤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人应由公安机关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