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12月28日讯 环保部今日表示,部分机场建设项目存在未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的违法行为,由机场噪声扰民引发的环境信访事件也日益增加。对此,环保部决定加强机场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环保部表示,对机场建设过程中环境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拒不整改的,要实施“区域限批”措施。
环保部表示,机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已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环保部表示,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环保部要求,新、改、扩建机场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机场建设项目选址应严格控制在噪声超标范围内的居住用地。
环保部要求,环境影响评价中要将噪声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作为重点,对达不到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的敏感点应采取搬迁、功能置换或其他降噪措施,并对各项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影响。
环保部要求,对新、改、扩建机场应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并定期向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机场建设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申请试运行,对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完成环境敏感点搬迁或功能置换,未按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建设的机场建设项目,不得同意投入试运行
此外,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通过验收不得正式投入使用;确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申请延期验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试运行。
环保部要求,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发现的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擅自变更、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或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