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餐标宾馆降级
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中,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但是,在实际旅游过程中,消费者的就餐费用往往就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部分费用被旅行社或是导游“截流”了。同样,在住宿方面也如此:“三星级”宾馆变成“准三星级”或者“等同三星级”,甚至把“二星级”宾馆直接变成招待所。
预防措施: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消费者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住宿方面,在合同中一定要写清楚普通房、标准房还是星级房,星级房是几星级,有否挂牌。